关于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湖北职信网 公示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7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67号)精神,经各地各单位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宜昌分局作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分局局长、一级调研员李天书同志作为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人:邹特  

联系电话:027-87111540电子邮件:hbyyj2020@163.com

  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教处

  编:430071

附件:1.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宜昌分局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

      2.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分局李天书同志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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