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文件规定,在省本级正常参保缴费的企业共897家,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信用信息和省劳动监察总队对企业的诚信情况进行排查,下列806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人社厅提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3日 电话:027-87262358 附件:2021年度省直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拨付明细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7日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