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关于评选2020—2021年度宣传湖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好新闻奖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60号),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驻鄂记者站(分社)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初步确定人民日报社湖北分社等8个单位为2020—2021年度“宣传湖北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人民日报社湖北分社范昊天等20名同志为2020—2021年度“宣传湖北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人民日报社湖北分社刊播的《武汉 加力复苏》等80篇稿件为2020—2021年度“宣传湖北好新闻奖”获奖作品。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3日至12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17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委宣传部 杨梓(电话:027-87232628) 电子邮箱:hbxwc@vip.163.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省委大院5号楼省委宣传部新闻处 邮编:430071
附件:2020—2021年度“宣传湖北先进集体”、“宣传湖北先进个人”和“宣传湖北好新闻奖”拟表彰名单
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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